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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新一届教学督导组成立

作者:学院办公室  发布时间:2016年11月28日 19:09  点击:[]

根据2015年11月1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督导工作条例》以及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近期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、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和同行评教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经学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我院新一届教学督导组今日成立。新一届教学督导组由赵增彦、雷芳、李涤非、刘秋芳、李喜梅、马云献等6位教授或副教授组成,赵增彦副院长为教学督导组组长、雷芳副教授为教学督导组副组长。

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学校实行校、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两级教学督导管理,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在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教学督导组;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教学督导组由各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主管教学的领导和2-5名资深教师组成,成员的具体选聘工作由各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负责;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教学督导组隶属于各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,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指导。

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教学督导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熟悉国家教育方针、法规,有较高的政策水平,熟悉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;具有副高以上职称,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,在学校或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有较高的声望和一定的影响;热爱教育事业,关心学校发展,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作风正派,能深入实际、联系群众;身体健康,能完成正常的督导工作。

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是:深入课堂、实验室、实训基地及其他形式的教学现场,通过听课、调研等方式,了解教师教学效果,反馈教学评价信息,指导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,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;每学期须制定工作计划,做好工作总结,并及时把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秘书处;开展教学督导研究工作,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;协助本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做好教学评价工作;监督、检查本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各级领导干部的听课情况;对本教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教学过程中其他环节实施督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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